一、 交流院校、交流名额及时间
二、报名条件
1. 武汉理工大学2017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2. 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
3.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英文水平和综合素质;
4.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 身体健康。
三、可申请交换的专业及费用
请访问交流高校官方网站获得详细课程信息。赴台交流学习须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介绍请参阅附件内容。
学生赴台交流期间学费按照两校交流协议互免,其余费用自理。自理费用包括:往来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办理赴台手续有关费用等。在台期间生活费每月约1200元人民币左右,仅供参考。
四、报名材料
1. 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交流申请表》(附件1);
2. 入学以来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3. 如有,请提供雅思/托福/CET-4、6成绩单复印件(A4纸格式);
4. 获奖证书(如有);
五、报名方式
1. 学生自愿报名。将上述申请材料在2018年11月2日17:30前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马房山校区东院行政楼206室),逾期不候。《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交流申请表》请在附件下载使用。
2. 项目详情咨询:武汉理工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马房山校区东院武工楼201办公室。
电话:乔江 027-87871225
电子邮件: qiaojiang@whut.edu.cn
六、我校有关学生交流的政策
1. 根据台湾院校与我校校际协议约定,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部分协议院校可以免收学费,或者减免学费(详情参考具体院校招生简章)。
2. 交流学生的学籍管理及学分互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参照校教字〔2013〕11号《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管理办法》执行。
3.由于台湾学校在培养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学生参加交流活动可能会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进度(如无法按期毕业等),请学生在申请交流前慎重考虑。
4.交流期间,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武汉理工大学的相关费用。
友情提示:
符合申请条件且具有选派项目相近或相关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名;
请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
常见问题解答:
1、学生赴台交流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2、《交流学生申请表》中的“智育排名”和“综测排名”请填写上一学年排名结果。
3、英语成绩证书不作为必须材料。如已有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但尚未收到证书的,可直接使用教务处成绩截图作为支撑材料。
4、学生所获得的各类证书均可作为支撑材料提交,最终人选由台湾海洋大学综合评定完成。
教务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