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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     字体:[增加 减小]
 

各学院(科研基地):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学校继续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将国创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2013级、2014201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13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2创新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3-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5人,设项目负责人1-2人。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申报完成后,项目组成员排序不得更改,并且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3.2015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2016年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其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年度项目申报。

4.已经参与2016年“学校自主创新基金本科生项目”的学生不能申报或参与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已经指导22016年“学校自主创新基金本科生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

6.不允许一个学生同时负责或参与多个项目。

三、指导教师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均应确定至少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研究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通过项目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

2.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在所指导项目的研究领域具有相关的研究与实践经历。

3.创业实践项目应选定至少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项目指导的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实践的指导工作。

4.为配合学校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工作,充分发挥科研基地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学校科研基地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

        5指导教师在学生提交保存申报材料前务必规范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 姓名、性别、学院(科研基地)、职称、所在学科、工资号、手机、E-mail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前,项目组成员应认真研读《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学校行政文件)及“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2.选题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3.学院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4.项目申报时,各项目组需提前准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简介”(简述项目基本研究内容,不超过500字),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自行下载。其中项目简介中内容需在线录入,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项目经费

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项;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0/项。

六、申报程序

12016310日—46,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各项目负责人落实选题、指导老师,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搜集与前期准备工作。321日—46各项目负责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登陆“项目管理平台”注册、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在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可随时登陆系统,修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截止后,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能更改。项目申报网址:http://cxcy.jwc.whut.edu.cn/,或通过教务处网站点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入申报网页。过期概不受理。

247日—8,各学院管理员负责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线确认是否同意申报。学校只对学院确认同意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过期未确认的项目视为学院不同意申报。学院账号:“教学办公电话号码”,密码:“888888,登陆后请自行修改密码。

3411日—20,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上网公示。通过学院审核后的项目,负责人自行登陆申报系统导出申报书及项目实施方案留存,并打印一份交学院教学办。学院对同意申报的项目申报书盖章,并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1-2年;创业实践项目资助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

2.项目申报时,为了统一格式,“项目实施方案”请用Word2003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3.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联系电话:87857742

附件:

  1.项目实施方案-创新训练类

2.项目实施方案-创业实践类

3.项目实施方案-创业训练类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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